匡时讲堂第10期|同情可以为社会正义奠基吗?——努斯鲍姆论同情、爱与正义

发布者:陆婷婷发布时间:2025-04-11浏览次数:10

【主讲人】张浩军

【时间】4月11日15:30-17:00

【地点】科研实验中心B115

【语言】中文

【摘要】

       玛莎·努斯鲍姆一方面认为,同情不仅是一种伦理情感,而且是一种政治情感或公共情感,通过培育和扩展同情有助于实现社会团结和正义(甚至国际正义);另一方面认为,爱先于同情,社会所需要的富有想象力的移情是由爱滋养的,只有以爱为基础的移情才可能真正实现包容和关怀,进而实现社会正义。斯洛特基于情感主义立场将移情关怀(同情)看作社会正义的普遍基础,努斯鲍姆反对这种极端立场,认为同情(移情关怀)永远都不应成为法律和政策的一种未经批判的基础,而应该始终处于与种种原则和一般道德规范的对话中,唯此,才能防止同情退化为一种宗派主义、利己主义的工具,使其真正成为实现爱和正义的有效途径。质言之,情感基础主义不可取,爱、同情或移情不是道德和正义的充分条件,而只可能是一种必要条件(较强的意义上)或相关性条件(较弱的意义上)。

【报告人简介】

       张浩军,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,美国天主教大学哲学院(2011—2012)、德国科隆大学胡塞尔档案馆(2014—2015)访问学者。兼任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、德国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、分析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、现象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、《东亚哲学杂志》(East 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)主编(之一)等学术职务。主要研究领域为经典现象学、分析现象学、同感理论等。著作有《同感、他人与道德:从现象学的观点看》《从形式逻辑到先验逻辑:胡塞尔逻辑学思想研究》,译作有《论移情问题》《胡塞尔的逻辑学》《观物如实:一种知觉理论》《现象学导论》等,主编教材《西方文明通论》,在Husserl Studies、《哲学研究》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。